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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两男子到自然保护区盗窃获重刑
时间:2023-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切实维护国家、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近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二人盗窃一案提起公诉。经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30000元。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0 元。

案情回顾:2022 年 11 月,根据刘某甲提供的信息,刘某某带上锄头及手工锯等工具,到沿河县某某镇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与刘某甲盗挖金弹子(俗称黑檬子)。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附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检察官提醒,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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