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因邻里矛盾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不起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嫌疑人田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系邻居,因小事产生纠纷,案发后双方当事人及子女积极协调赔偿事宜,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了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田某某认罪悔罪态度好,已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无起诉必要,若作出不起诉决定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更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面,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检察机关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经听证讨论,听证员 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
一直以来,该院办理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践行新时代检察“枫桥经验”,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解化解。同时加强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以公开听证促进公平、公正,减少诉讼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