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黄大昌涉嫌诈骗罪一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黄大昌系沿河县黔赋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2013年3月至11月,沿河县水务局在沿河县中界镇黄家洞村坟家盖黄大昌和肖琴的茶叶基地建设8口共计400立方米的蓄水池。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沿河县黔赋茶叶专业合作社法人黄大昌在坟家盖茶叶基地内实施《沿河县财政局2014年铜仁市沿河县0.17万亩茶叶种植基地扩建项目》时,未按照项目规定新建8口共计400立方米蓄水池,只新建3口共计25.35立方米的蓄水池,用水务局于2013年3月至11月在该茶叶基地内建设的8口蓄水池冒充自己新建的蓄水池,领取“2014年铜仁市沿河县0.17万亩茶叶种植基地扩建项目”的蓄水池建设资金29.2万元,骗取273494.50元人民币的财政专项资金归自己所有。案发后,黄大昌积极退还其非法骗取的资金。
检察官普法:黄大昌诈骗273494.50元人民币的财政专项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被以涉嫌犯诈骗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公民要树立正确的致富理念,坚持勤劳致富。切勿采用违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以身试法。